澠池縣法院仁村法庭始終堅持“三個至上”工作指導思想緊緊圍繞“為大局服務,為人民司法”工作主題,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主題實踐活動,及時化解社會矛盾糾紛,促進轄區社會和諧穩定。
  普遍適用簡易程序辦案,快速化糾紛。該庭充分發揮自身職能作用,所受理案件盡可能適用簡易程序審理,及時化解矛盾、維護社會和諧穩定。堅持能動司法,提高案件質量和效率。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,法庭均依申請或職權及時調查收集,據此促使當事人調解結案。
  堅持和諧司法,全力化解社會矛盾。調解結案,能快速結案,及時化解矛盾。該庭繼續加強調解工作,堅持“調解優先、調判結合”,積極推行和諧司法,促進社會和諧。
  (代文官 範方萍)一鍵分享到【網絡編輯:李鵬勛】【打印】【頂部】【關閉】
     (原標題:澠池法院仁村法庭 調解優先化解矛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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